成语名称:出入人罪(chururenzui)
成语繁体:出入人罪
成语语法:动宾式成语
成语解释:指法庭裁判错误,把有罪的人认为无罪,把无罪的人认为有罪。
成语出处:《唐律·断狱》:“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成语结构:ABCD式成语
成语用法:作谓语;指妄自给人加罪名
成语例句:海岩《我不是个好警察》:“凌队长怎么啦,也不能黄口白牙,出入人罪呀。”
近义词:故入人罪
”颜师古注:“谓分破律条,妄生端绪,以出入人罪。
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司法实践中利用共犯罪名任意出入人罪的现象。
在行为人为了单位利益而出入人罪、枉法裁判的场合,同样构成徇私枉法罪。
《唐律?杂律?市司评物价不平》:其为罪人评赃不实,致罪有出入者,以出入人罪论。
司法参军枉法曲断、出入人罪非但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反之,司法参军枉法曲断、出入人罪非但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断罪?失於入者各减三等,假有从笞失入百杖,於所剩罪上减三等。
讼师的形象之所以差,就是因为他们利欲熏心,不择手段,为了钱财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操纵生死,出入人罪。
如此认定职务犯罪的错误在于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认定犯罪的大小前提倒置,容易导致随意出入人罪的危险。
是交易司法公正,还是交易陈的清白,或是交易政府的权力,可以出入人罪,予取予夺?对此,处置办恐怕难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