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名称:以法为教(yifaweijiao)
成语繁体:以法為教
成语语法:偏正式成语
成语解释: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成语出处:《韩非子·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成语结构:ABCD式成语
成语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例句:故明主治国,无书简之文,。
以法为教,汉语成语,出自《韩非子》。其释义为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故明主治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秦朝丞相李斯声称: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秦代的政治家们不假思索地延用了过去的经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
到了秦朝时始皇以法为教、焚百家之书,对墨家在内的众多思想流派造成了重创。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
法律方面:以法家理论为治国指导思想,制订颁布了秦律,并规定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而要达到国强民富的目的,就必须“明法审令”,实行法制,以法为师,以法为本,以法为教。
在法制上他以法家理论为治国指导思想,制订颁布了秦律,并规定了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